
债券简称:21 东华 01 债券代码:149693.SZ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疫情防控债)(第一期)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撤销监事会)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撤销监事会)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东华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
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受托
管理人”)编制。东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
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行。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的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第 3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第 3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
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于采购生产可用于疫情防控的医疗物资的原材料。
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
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告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发行人发生监事会撤销事项。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1、《关于修订、配套制度及
撤销监事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291,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32%;反对 9,150,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984%;弃权 3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 85,58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72%;
反对 9,150,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4%;
弃权 3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4%。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一)原任职人员情况
根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原监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状态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卢根旺 男 监事长 现任 2023 年 4 月 27 日 2025 年 7 月 15 日
王竹 女 监事 现任 2015 年 5 月 5 日 2025 年 7 月 15 日
林良杰 男 监事 现任 2022 年 7 月 15 日 2025 年 7 月 15 日
原任职人员简历如下:
卢根旺,男,1983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海
事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历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船务部高级经理、福基船务
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良杰,男,1969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工商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与经济师职称。历任新加坡投资(珠海)东大有限公司
江苏分公司副经理,韩国三星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飞利浦
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LPG 国内事
业部总经理,马森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总经
理。
王竹,女,1983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历任英格玛人力资源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要秘书。
(二)变动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
公司对《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条款
及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配套制度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履职期限在本次修订章程实施后自动到期,
公司将不设监事、监事会,同时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职权。
(三)事项进展
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告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修订、配套制度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新公司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履职期限在本次修
订章程实施后自动到期,公司不再设监事、监事会。上述事项正在进行工商登记
变更。
三、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为发行人组织架构的正常调整,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
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经上述变更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约定。
东兴证券作为“21 东华 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兴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21 东华 01”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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